那件衬衫领口的口红印,是浅粉色的,很浅,浅到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但我仔细看了。
那天晚上
陈默进浴室洗澡,把衣服随手扔在床边的椅背上,我去收,顺手拿起那件浅灰色衬衫,准备扔进洗衣机。
鼻子里先闻到了。
玫瑰底调,带点麝香,不是我用的香水。
我站在那里,没动。
手指慢慢摸到领口左侧,那道印子清晰地压在布料上,色号偏桃粉,不深,但很实。
浴室里水声哗哗的。
我把衬衫叠好,放回椅背上,走进厨房,把他的晚饭端出来,放在桌上,坐下来,开始吃自己那份。
陈默出来,看见饭菜,拉椅子坐下,拿起筷子,夹了口菜,抬头看我:
"怎么没等我?"
"菜凉了。"
他低头继续吃。
窗外路灯刚亮起来,橙**一圈,照在桌面上,很暖,很假。
我把碗推开,站起来,走到浴室门口,把那件衬衫从椅背上取下来,走回饭桌旁,放在他面前。
"左侧领口。"
他的筷子顿了一下。
"香水不是我的,口红不是我的。"我站在那里,声音很平,"你自己解释。"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目光落在那件衬衫上,沉默了将近十秒。
"客户吃饭,对方喝多了,碰了一下……"
"碰出这个形状。"
他没有说话。
"行。"我把衬衫拿起来,扔进洗衣机,按下启动键,"我记住了。"
那顿饭,我们谁也没再开口。
陈默吃完,进了书房,把门带上。
我一个人收了碗筷,站在厨房水槽前,把每只碗洗干净,放进碗柜,然后去检查孩子作业,给孩子洗澡,说晚安,把灯关上。
洗完澡,我坐在梳妆台前,翻出手机,打开备忘录,新建一个文档。
第一条记录:日期,时间,一件衬衫,玫瑰麝香气味,浅粉色口红印,左侧领口。
盖上手机,躺下,闭眼。
有些账,得慢慢算。
领口的事之后,
陈默变了。
不是变得对我更好,是变得更小心。
手机从不离手,充电器从客厅挪进了书房,洗澡带进浴室,晚归的次数多了,理由每次都不一样:供应商谈价、门店盘点、朋友饭局。
我没有质问,只是开始留意。
第三天送完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