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进自己骂过的校园狗血小说,成了那个追男主追到全校看笑话的卑微女配。
上辈子我给男主算了187个恋爱纪念日。
这辈子,我要用同一个脑子去拿数学竞赛金奖。
恋爱脑?戒了。
男主?滚。
可有个人拿着我当年涂鸦过的参考书,面无表情站到了我面前——
"这道题,你解法有问题。"
"……那句
程砚之我爱你不是我写的。"
"我说的是旁边那个积分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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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被一碗粥砸醒的。
准确地说,是被粥的味道呛醒的。
浓稠的小米粥,加了红枣和枸杞,热气腾腾地搁在我床头柜上。
我盯着那碗粥看了五秒钟,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谁放的?我宿舍没人会做饭。
然后我看到了自己的手。
白,细,指甲剪得整整齐齐,食指侧面有一个小小的茧——是长期握笔写字磨出来的。
不是我的手。
我的手上应该有昨晚熬夜吃辣条留下的红油印子。
我猛地坐起来,头撞上了上铺的床板。
疼。
实打实的疼。
我捂着脑门四下打量。
六人间宿舍,粉色碎花窗帘,桌上摆着一排教辅资料,墙上贴着一张课程表——
高二(三)班。
我**大三了。
恐惧感从脚底窜上来。
我扑下床去找镜子。
矮柜上的圆镜里照出一张脸——五官清秀,素面朝天,额头上印着一条红痕,是刚才撞的。
不是我的脸。
但我认识这张脸。
三天前我熬夜看的那本狗血校园文——《独宠:校草的心尖宠》。
这张脸属于里面最惨的女配。
林荞。
那个给男主
程砚之送了三年早餐、帮他挡了六次水、替他背了四次锅、最后被全校嘲笑退学的恋爱脑工具人。
我在评论区骂她骂了三百字。
原话是:"这女配脑子被门夹了吧?男主看都不看她一眼还倒贴,这种人活该被退学,建议作者给她安排个更惨的结局。"
现在我成了她。
老天爷是看了我的评论来报复我的吗?
我握着镜子的手在抖。
不是害怕。
是气的。
我深吸一口气,开始整理脑子里涌进来的记忆。
原主的记忆。
很完整,清晰到每一个细节都带着情绪——这些记忆里,百分之八十的内容都跟
程砚之有关。
程砚之今天穿了什么颜色的外套。
程砚之昨天在食堂吃的第二道菜是糖醋排骨。
程砚之和她说话时的第三十七次微笑(虽然那个笑是对着她身后的宋甜甜的)。
程砚之的生日是九月十六,她从七月份就开始准备礼物。
还有一份手写的"恋爱纪念日清单"——
"第一次见面日""第一次对视日""第一次同框被拍到日""第一次被他叫全名日"……
一共一百八十七个。
我看得胃疼。
然后我翻到了清单背面。
原主随手演算的数学草稿。
一道高等数学的极限证明题。
步骤简洁,逻辑清晰,思路堪称优美。
我盯着那些演算过程看了十几秒。
这个水平,放在竞赛圈,至少是省一级的苗子。
她把这种脑子用来给男主算恋爱纪念日?
一百八十七个?
我恨铁不成钢地把清单翻了回去。
今天是几号?
我看了眼手机。
十月十五日,周一。
原书第三章。
经典名场面——"女配
林荞清晨给男主送早餐,在教学楼门口被男主当众无视,粥洒一地,全校围观,沦为笑柄"。
也就是说,今天是原主的第一个社死日。
那碗粥就是道具。
我看了一眼床头柜上那碗冒着热气的小米粥。
它就那么乖乖地搁在那儿,散发着红枣的甜香。
不去。
打死也不去。
我要做的事情很简单——远离
程砚之,远离狗血剧情,考竞赛,拿奖金,保送名校,然后潇潇洒洒地告别这本破书。
我把粥端起来。
自己喝了。
加红枣的,还挺好喝。
"叮咚。"
手机响了。
闺蜜赵可颂发来微信:荞荞!你今天不是要给
程砚之送粥吗?快点快点,他已经到教学楼了!我帮你在门口占了位!
我回复:不去了。
三秒后。
赵可颂:???
赵可颂:你说什么???
赵可颂:
林荞你昨晚为了熬这碗粥四点钟就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