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小学教师。”警察冷笑一声:“现在不是了。你涉嫌故意伤害致孕妇流产,最高可判十年。”我猛地抬头:“我没有推她!是她自己……”“啪!”警察重重拍桌,“还敢狡辩?全网都看到视频了!”审讯持续了六个小时。他们反复问我同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害郑秀梅?”而我只能一遍遍重复:“我没有。”深夜,我被关进拘留室。隔壁床的女犯人凑过来:“哟,这不是毒教师吗?我女儿要是被你教,怕是早没命了吧?”" ...